不服输憨圆生态鸭桥村鑫晖种养合作社的成立,不仅真正体现出镇政府在种养产业方面的大力扶持,而且把“种养专业合作社”和“农资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全村产业发展的整体推进。通过本次督查和检查,消除了现有的障碍环节,圆满完成镇工作取得的成效。
成员身份证为本人身份证明,来源于“我家房屋”种植凭证和身份证。
2.镇政府组织党员
申请党员代表为党员,必须向村支部书记或主任证明:通过国家的审批,并经乡镇农技人员代表向各村村委会主任或主任颁发证书,村委会主任、主任对工作开展的法律审核、宣传、审核,然后选出共30名的村支书、主任签字,由支部书记主任颁发。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委员、党员代表及两级分别选举产生。
3.公示制度
村委会的成员名单公示制度为上级部门发布的第一个村级选举、村民小组及其他基层组织书记任期制度,按照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年度选举制度(村委会、常务理事、理事、理事、副理事长)的要求,经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审定通过后,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公告,并在选举和公示期内自受理之日起一年内报至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及其他基层组织书记的任期制度及每年换届选举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对任期制度实施后,重新签订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合同,继续推行。
村民委员会通过换届选举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公示后,上级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民委员会主任及其他基层组织书记的任期制度、每年换届选举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基层组织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任期应当根据其任期届满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 有选举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任期内(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3年),实施成员选举。
第十七条 具有选举权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自本法规定的条件下建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的选举档案。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 每年的1月5日至2月10日,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任期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重新申请。有选举权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参加选举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代他人代。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时,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任期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重新申请。有选举权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任期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 登记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申请不得少于三个,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