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一晋中奥群种养合作社的简称。
1、种养合作社的场地要求
(1)有利于实现一套农业生产设施和一套灌溉技术,大大降低劳动强度,降低劳动效率,提高单位面积产出,实现规模化种植,也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国家农业生产发展。
(2)适宜 3 区域范围及空间。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的特点,有利于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
2、种养合作社的登记及提交手续
(1)须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办理法人身份证, 《合作社章程》(见附件)、《经营许可证》(见附件)。
(2)须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种养合作社的注册、认定、认定及运行管理
(1)种养合作社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缴纳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身份证, 法人成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的签订《合作社章程》。
(2)必须具备《法人章程》的必要性。
4、种植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作社章程》和《经营许可证》的需要
(1)需在《法人章程》、《税务登记证》载明的种养合作社产品及营业执照需要。
(2)需要在《产品及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项目范围内,提交有关情况说明的品种或类型、生产、加工等许可证的申请。
(3)农业产学研互助合作的设立,或农业产学研合作的设立,需要立项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或制度材料,应当在《法人章程》、《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章程》等环保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制度规定的条件下,通过书面审查后,由申请者进行现场核实并签署承诺书,最后由市级农业产学研互助资金有限公司填写《法人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