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养殖政府补贴申请流程
1、补贴申请条件
(1)在申请国家省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基地
(2)申请企业:当地申报市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企业的;
(3)申请补贴企业的基本条件:企业,基础条件良好,有一定的实力,能为种苗企业提供稳定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支持;生产条件好,有生产基地和生产基地双重产权;符合国家、种苗标准化生产(委托企业集中生产)。
2、申报补贴流程
(1)由农业部在一定时间内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应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以书面方式为准。
(2)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省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基地提交申请材料后,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已受理的国家省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基地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基地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国家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基地。
(3)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规定报送国家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基地备案表。
(4)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合格,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5)市级示范养殖种苗生产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养殖场家名、地址、面积、申请表、设施设备(含生产设备)及管理人员证明。
(2)企业厂房及设备设施材料(含成品或成品)。
(3)养殖场许可证申请表。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养殖场名称、地址、设施设备设施设备、饲养人员名单、防疫等情况。
(5)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产地检疫证明。
(6)种畜禽生产许可证。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地检疫证明。
(9)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地检疫证明。
(10)畜产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申报畜禽养殖场的经营品种、主要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1)种畜禽生产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或本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2)具有具有生产规模、年出栏量≥500kg、年屠宰量500kg的健康(无重大疾病)畜禽品种;
(3)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