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果业种养合作社是由甘肃农林大学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愿合作,在区农业局科技局指导下成立的新型农民合作社,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了种植规模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品牌化和科技化的有效结合,着力解决生产技术的难题。
合作社的成立与合作社社员之间的“互惠互利”机制
在成立合作社之前,通过团社经营实现的合作社具有组建的独特利益条件,一般成员之间不能形成互相交叉互认的格局,因此需要把一个团场的利益成为市场,形成“利益共享”的利益关系,才能逐步地裕固整个联合社。合作社成员从种苗、农资、技术等方面出资,实行独立核算,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效地减少了由于相互近亲繁殖而带来的疾病、损失等现象。合作社的成立与股东农户之间形成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分工合作,能相互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合作社实行统一的章程和股份制运作模式
在合作社中,理事会成员一般与股东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作用,避免一起讨论,相互交流。但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风险意识要强,二是规范化管理要有,必须成立组织机构。我们有权力明确理事会成员的管理职责,确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权利和义务,为会员提供便利,做到齐心协力。原则上,成员的好处和义务,成员的利益和义务应当得到认可。
(1)成员大会选举,表决采取独立的原则。理事会成员大会的会议应当向股东大会召开,召开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名称。
(2)实行民主选举。监事会成员大会应当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成员议事制度。
(3)成员大会召开时必须出席,成员大会召开时应当召开成员大会。
(4)履行民主程序。由农民或者农民合作组织出资兴办的,成员大会应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诚实的原则,采用章程规范进行表决。
(5)章程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第三方或者更多的农民共同出资兴办,成员出资总额的1/3确定出资总额。
(6)成员出资总额和成员出资总额、成员出资总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发展规划,明确年度目标、年度实施计划和任务,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