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特种养殖公司需要哪些证件?
1、有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划的单位单位出具的翻译证、土地承包协议、企业法人出具的经营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等。
2、单位出具的承办机构颁发的登记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权利证明等。
3、单位办理的申报材料、户籍证明、组织机构出具的集体资产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4、单位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固定资产证明、其他财产证明。
5、单位出具的防汛抗旱能力证明、集体荣誉证明。
6、单位签署的第三方财产证明、证明关于联合体经营或股份合作的。
7、单位签署的房屋抵押权协议、集体资产抵押权协议。
(三)土地承包经营
1、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在登记发证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持有的承包土地使用权,要持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所有权和农民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产权得到有效变现。
2、确权登记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承租人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3、通过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或生产的,要提交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
4、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书。
5、流转合同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
(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颁证的时间及程序
1、承包经营权证
农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家庭成员以及其他组织职工的承包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由土地使用权人签署后,向发包方备案。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委托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或者土地抵押权时,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与被继承人分割转让,将房屋一并抵押给他人,或者将房屋赠与受让人,约定权利人的份额以及年限等情况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强制执行。
4、房屋等不动产权属材料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及其他不动产权属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材料,不动产权属材料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权限或者其他相关材料的有效期限内予以注销,并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5、不动产确权登记
不动产确权登记中涉及的材料,应当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意或者同意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意,办理不动产权属材料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