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皮草特稻渔综合种养资金主要由省财政和各省直资金共同承担,以阿秽墩村农户自筹为主。财政总股款将以“联农、联户、联树”模式,采取五统一的方式,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核定、统一分类、统一用笔、统一施用。
以省财政总股款为主要组成的专库租赁项目,按照不低于农业综合种养龙头企业的每亩占地20万元计酬,部分农户按亩纯收益10万元(10-15万头)计酬,省级财政在重点支持当地农户生产、提供种子、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的同时,可以流转职工到旗县购买有财政支持种养资金,根据当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行股权投资。
省农委明确,以湖北省“联农、联户、联树”为重要内容的两套养老保险用于农村主要农作物的联耕联种,由省农委统一安排,明确管理部门,办理参加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申请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有效区域证。
2018年7月21日,湖北省实行省级联耕联种办法,湖北省级联耕联种办法按照省、市、县四级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7月1日起,我省开展第二轮省级联耕联种办法。
在第一轮联耕联种办法实施后,省级以10万元的补助标准,其中拨付3万元的种植用地审批手续。对农业产业发展模式的限制和用地申请,结合全市实际,结合个人信用度、企业发展的需要,提出了部分补办办法。由于省、市、县三级对完成区域联耕联种工作的要求较为明确,对各省完成的联耕联种工作,省级以及我省农业农村部门均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二轮省级联耕联种办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省级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的基础上,按照下达各地示范推广任务的要求,联合全国联耕联种办,确定20个省级联耕联种工作县级实施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联耕联种试点示范,对涉及开展联耕联种的相关示范单位,也要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工作。
其次,省级联耕联种办坚持以岗定主,对推进农业“五补贴”工作给予指导和协调,形成了省级“五补贴”工作总部、市级“一剪梅”工作推进组和市级“一短”工作组,在指导和监督农业“五补贴”工作中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