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达渭南鸿翔农民种养合作社法:
(1)、合作社依法注册资金达到每亩1600元,合作社经营补贴率达到85%以上,每年纯收入可超过1.5亿元。
(2)、合作社在种植、管理、经营、服务等各方面得到了质的提高。合作社总资产达到500万元,每个成员平均入社成员数量在50人以上,在现有股东1名以上,成员收入超过1万元的基础上,每年每个成员可以多增1万元以上。
(3)、合作社在生产加工、物流、流通等各个环节达到了成熟,产品贮藏保鲜能力得到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大提升。
(4)、合作社社员收入增加的速度较快,加工产业的经营组织方明显活跃,带动能力增强,生产加工、物流、流通的各环节的能力和能力显著增强。
(5)、合作社成员和出资者增加,社会化服务组织、经纪人、连锁超市、种苗、产品、饲料生产经营组织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经济组织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经营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各种形式的组织形式加快形成。
(6)、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社形成整体合力,形成产业集中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一体化、产业链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7)、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社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市场化运作为切入点,建立完善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8)、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社实现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各地推进农村合作社建设任务和办法
(一)明确任务和指导思想。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社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牵头抓总责任,严格做好政策衔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实。鼓励各地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尽快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农村合作社建设。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农村合作社各项建设任务和办法将按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力争全面完成。省级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合作社组织标准,会同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并开展农村合作社建设规划。各市、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农业农村局、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建设任务的分解下达工作。